四川4名干部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

最后编辑时间:2024-06-29 20:24:23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阅读量: 未知

  仁寿县交通运输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勇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仁寿县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王勇,男,汉族,1978年12月生,四川仁寿人,在职大学学历。1999年12月参加工作,2003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9年12月至2016年6月,先后在仁寿县公路养护管理段、城堰乡、县重点交通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2016年6月至2017年11月,任仁寿县重点交通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盐亭县武引建设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蒲东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盐亭县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蒲东,男,汉族,1977年2月生,四川盐亭人,在职大学学历,1997年7月参加工作,2003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07年4月至2013年7月,历任盐亭县原水务局抗旱服务队副队长、水土保持办公室主任、计财股股长;

  2013年7月至2018年4月,在盐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历任失业保险股股长、规划财务股股长兼基金监督股股长;

  德阳市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徐昌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德阳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徐昌明,男,汉族,1975年2月生,四川德阳人,大学学历。1997年7月参加工作,2006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7年7月至2008年4月,先后在四川省交通厅大件运输公司、德阳市旌阳区规划和建设局工作;

  2014年4月至2020年12月,历任德阳市旌阳区孝感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镇长、党委书记,孝感街道党工委书记;

  日前,经德阳市委批准,德阳市纪委监委对德阳市农业农村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胡智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胡智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弃守廉洁底线,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长期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将应当由本人支付的费用交由他人支付,既想当官又想发财,违规经商办企业,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违规向管理和服务企业摊派费用,加重企业负担;违反生活纪律;违规设立“小金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资金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胡智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德阳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德阳市委批准,决定给予胡智开除党籍处分;由德阳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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