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直住房公积金全面推行“网上办”

最后编辑时间:2024-01-01 08:06:12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阅读量: 未知

  记者从区直住房公积金中心获悉,从2024年1月1日起,该中心全面推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上办”服务。

  据了解,第一批住房公积金业务“网上办”事项包含单位职工个人账户设立、个人账户转移、租赁商品住房提取、购买自住住房(新建商品房、二手房)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提取等33项。网上可办业务优先推荐和引导使用线上服务渠道办理,过渡期为3个月(2024年1月1日至3月31日)。过渡期结束后,“网上办”事项清单范围内的业务原则上不再受理线下申请。(记者/黄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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