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妆槽考涤这是个什么梗?

最后编辑时间:2023-08-17 15:26:42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阅读量: 未知

  去年10月,房先生在清城区东城街一家商铺定做大门和房门,其中,大门款式初步选定了“红玫瑰黑拉丝”,并付了4000元订金。今年2月,商家植先生提出和房先生前往工厂再看看其他新款式。在看门过程中,房先生看中了一款样板门,但因为售价偏贵,与家人商量后仍选择原来的大门,双方今年2月25日与签订合同,交付了17000元。合同中约定,定制大门为不锈钢材质、“红玫瑰黑拉丝”款式,交货时间为4月15日左右。

  3月底,植先生致电房先生,告诉他看中的样板门将在5月拿去参加展销会,如果房先生更喜欢那款门,展销过后,可以按此前“红玫瑰黑拉丝”款的价格出售。房先生口头答应了植先生的建议,但两人并没有重新签订书面合同。

  6月15日,植先生微信发了一张照片告知房先生,定制大门做好了。看到照片后,房先生觉得货不对板,样板门的材质是锌合金,而植先生发来的却是不锈钢。房先生到厂里对比发现,不仅材质不对,厚度、表面处理等细节也不对。

  参照样板门定做 电线日,记者与植先生一起前往工厂,发现定制款大门的包装上写着材质为不锈钢、表面工艺为仿铜什字纹。对此,植先生解释,大门是参照样板门的款式定做,图案都是一样的,但因为先前与房先生签订的书面合同中注明了材质为不锈钢,所以用了不锈钢材质,“不锈钢做出来的大门和锌合金的相比,有点色差很正常,这些我在电话里和房先生沟通过的。”植先生说道。

  “这件事属于约定不明而产生的合同纠纷。”清远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就目前双方反映的情况来看,“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双方争议太大,对消费者权益是否受损缺乏判断依据,最好就是双方各退一步,达成协议。“我们与植先生进行了多次的线上或线下沟通,后来,他提出了半年内分2期退21000元货款的解决方案,但当时消费者表示,无法认可这一方案。最终,我们依法依规终止了调解。”该相关负责人说道。

  清远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建议,除了要签订约定细致的书面合同,还要保持与商家良好的沟通并留存好有关证据,在选购好产品后要及时跟商家联系,如中途对产品细节进行了修改,应当及时修改书面协议内容。与商家沟通协商过程,最好通过微信文字聊天或电话录音

  产生争议纠纷时,消费者应当先和商家进行协商。若发现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以拨打12345热线向监管部门投诉,或向消协组织等有关部门进行投诉。若最终投诉调解不成,消费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解决消费合同纠纷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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