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职业索赔吉安市市场监管局发布12条提示

最后编辑时间:2025-04-03 19:42:31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阅读量: 未知

  为有效应对部分人员以谋取经济利益为目的,频繁针对经营主体发起投诉举报,严重扰乱经营主体正常经营活动的行为,维护我市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保障广大经营主体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吉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就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是认清举报不可随意撤回。当经营主体因涉嫌违法行为遭到举报时,切勿轻信职业打假人所谓“赔钱就撤回举报”的虚假承诺。行政机关一旦受理举报并启动立案调查程序,该程序不会因举报人单方面的意愿而终止。二是警惕敲诈勒索行为。若有人以掌握经营主体的“违法行为”为由,向经营主体索要钱财以实现“花钱消灾”的目的,其行为已涉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敲诈勒索罪。经营主体应果断拨打110报警电话,有力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一是精细把控食品保质期。经营主体必须高度重视食品类商品的管理工作,定期开展全面细致的理货行动。通过建立详细的食品保质期台账等有效方式,对食品保质期进行严格监控,坚决杜绝过期食品出现在经营场所。二是规范进口商品经营。所有无中文标签的产品,除供货者能够提供完整的报关手续以证明其原装进口的资质,否则一律不得购进销售。进口食品、化妆品等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化妆品监管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具备规范、完整的中文标签。

  一是确保散装食品标签完整。散装食品必须张贴清晰、明确的标签,生产日期、有效期、食品名称、生产经营者信息等关键内容应完整、准确标注。二是提升小餐饮店卫生标准。小餐饮店尤其要重视店内卫生管理工作。从业人员应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规范穿戴工作衣帽,保持操作间、就餐环境的干净整洁。

  一是核实投诉人身份信息。经营主体若怀疑遭遇恶意索赔团伙,有权要求查看投诉人的身份证。同时,借助店内监控设备的记录,仔细比对投诉人是否为当初的购买人。二是充分利用监控留存证据。在日常经营活动中,经营主体应确保监控设备正常运行,完整记录经营场所内的交易等活动情况。监控资料可作为有力证据,用于精准识别恶意索赔行为。

  一是严格查验资质并留存凭证。经营者在购进商品时,要仔细查看产品合格证,认真审查供货方的合法经营资质,妥善保留购进单据或合同、对方营业执照以及针对食品等易引发安全问题商品的检验报告等资料。二是妥善应对复杂问题。若日后遇到超出常规进货查验范围的标准、产品标识等复杂问题,只要经营主体能够证明已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并如实说明商品提供者,执法部门在处理时可依法予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一是自主决定是否参与调解。在消费纠纷中,被投诉人与投诉人的权利是平等的,均受到法律的保护。当被投诉人确信自身无过错时,有权依据相关法规拒绝调解,自主决定是否参与调解程序。二是自主选择合适调解方式。被投诉人有权自主选择合适的调解方式,如申请行政调解等,以更好地维护自身的正当利益。行政机关不会因调解不成而加重对被投诉人的责任。

  一是咨询专业法律人士。遇到消费纠纷或职业索赔人的恶意投诉举报时,经营主体应及时向身边的律师、法律工作者等专业法律人士咨询,清晰了解自身的权利义务。二是求助执法部门工作人员。经营主体也可向市场监管等执法部门的工作人员咨询相关问题,妥善处理纠纷。

  一是坚决杜绝违法经营行为。守法经营是经营主体的立足之本,任何有意的掺杂使假、缺斤短两、制假贩假等行为会受到执法机关的严厉处罚,情节严重的还将承担刑事责任。二是牢固树立诚信经营理念。经营主体应牢固树立诚信经营理念,加强自律,确保所售商品和提供的服务符合质量标准,积极主动地营造健康、有序、诚信的市场环境。

  一是深入排查风险隐患。经营主体应定期开展全面、深入的自查自纠工作,从商品质量、标签标识、经营资质到环境卫生等各个方面进行细致排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可能引发投诉举报的风险隐患。二是持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根据自查结果,针对性地改进经营管理措施,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不断提升经营管理水平,有效降低被恶意投诉举报的风险。

  一是及时掌握法规动态。经营主体应密切关注国家、地方出台的涉及市场经营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及时掌握法规变化要点。二是适时调整经营行为合规性。依据法律法规更新内容,及时调整自身经营行为,确保始终符合最新的合规要求,避免因不了解法规变化而陷入违法风险。

  一是主动提供线索助力打击。经营主体在日常经营中若发现职业索赔人恶意投诉举报的线索,应积极主动地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供,协助监管部门打击此类违法行为,共同维护市场秩序。二是全力配合专项整治行动。积极配合监管部门开展的针对职业索赔人恶意行为的专项整治行动,如实提供相关信息,为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贡献力量。

  一是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经营主体在经营过程中,可通过店内宣传、线上推广等多种方式,向消费者宣传正确的消费知识,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提高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的辨别能力。二是倡导消费者合理维权。向消费者倡导合理合法的维权方式,鼓励消费者通过正规途径解决消费纠纷,减少因消费者误解或被误导而引发的不必要投诉举报。

  吉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郑重提醒全市市场经营主体,要积极采取上述有效应对措施,切实加强自身管理,始终坚持守法经营。市场监管部门也将持续加大对市场秩序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职业索赔人的恶意行为,全力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保障消费者和广大经营主体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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