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侣分手明算账诉前调解止纷争

最后编辑时间:2023-12-24 19:52:37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阅读量: 未知

  本报讯(通讯员 张萍)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作出赠与行为十分常见。当恋爱关系结束后,赠与方要求对方返还财物时,能否得到支持?近日,华容县人民法院诉调对接中心对一起因恋爱关系引起的赠与合同纠纷案件进行了诉前调解。

  2016年,小美通过他人介绍认识小明,后发展为情侣关系。交往过程中,双方开始准备结婚。为了小明能好好工作。小美转账让其购买货车。双方还共同购置了婚房,小美支付了购房款及各种房屋费用7万余元。

  2021年,两人因生活、工作理念存在较大差异分手。小美认为对小明的赠与系以结婚为目的,现结婚目的无法实现,小明应归还小美为其购车和购房支出的全部款项。但小明表示交往过程中也向小美支付了各项费用,故双方未能就财物归还达成共识。矛盾愈演愈烈,小美诉至法院。

  考虑到原告远在外地,为了避免矛盾激化,减轻双方当事人诉讼成本。在征求双方当事人意见后,将案件分流至诉调对接中心进行调解。

  在调解员的普法说理下,双方冷静下来,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小明同意返还小美款项4.6万元,小美也放弃了其他的诉讼请求。至此,这起因情侣分手导致的矛盾得以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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